一、基本步骤
尝试联系股东
- 首先,公司应尽力联系失联的股东,包括向其家人、亲朋好友问询和查找,或者在公安机关报失踪,以求通过公安的协助查找和联系股东。
依法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
- 如果经过多方查找仍然没有该股东行踪线索,且失联期限达到法定时间(如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股东失踪。若失联期限更长(如达到4年),则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 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等程序,仍然无法联系上该股东的,将依法宣告其失踪或者死亡。
召开股东会议或申请法院判决公司解散
- 在股东被宣告失踪或死亡后,公司法人可以申请召开股东会议,讨论并表决是否解散公司。如果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解散公司决议,则可以依法定程序注销公司。
- 如果法人是股东,且持有公司表决权达到10%以上,可以以公司经营严重困难为由,申请法院判决公司解散。法院在审查后,若认为公司确实存在经营困难且继续存续会损害股东利益,将判决公司解散。
进行公司清算
- 公司解散后,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股东、董事或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
- 清算组应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
-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注销公司登记
-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确认后的清算报告应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二、详细流程与注意事项
税务注销
- 公司应持公章及财务章等资料向国税局申请注销,缴销发票并补缴税费,回收税务登记证。
- 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在确认税费已缴清后,将发放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
- 携带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前往银行办理银行账户的注销手续。
工商注销
- 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相关表格,并提交已确认的清算报告和其他必要材料。
- 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审核无误后,将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其他注销
- 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 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如生产许可证等。
- 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 到统计部门办理统计证的注销。
- 到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登记证的注销。
- 注销所有开户银行帐号。
- 凭工商注销证明到组织结构代码登记部门办理代码证的注销。
注意事项
- 在整个注销过程中,应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注销前务必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制定清算方案。
- 清算期间,公司虽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 如果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 正在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立案调查的企业,应当在案件调查处理结束后申请注销登记。
三、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股东不配合注销
- 如果股东不配合注销,可以通过与法人协商、以债权人的身份申请破产、与行政管理部门沟通解决等方式寻求解决。
- 也可以联合公司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人员召开股东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是否同意注销公司。
- 如果以上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失联且无法联系上
- 在股东失联且无法联系上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法申请宣告其失踪或死亡,并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注销。
- 如果失联股东持有公司较大比例的股权且其家人或亲朋好友也无法联系上,这可能会增加注销的难度和复杂性。此时,公司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注销过程的顺利进行。
四、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至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了公司注销的具体步骤和要求,包括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接管公司并展开清算工作、制定清算方案并分配公司财产、制作清算报告并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等。
综上所述,面对公司股东不配合且失联的情况想要注销公司需要遵循一系列复杂而细致的程序。在整个过程中应确保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保证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也是确保注销过程顺利进行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