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及征税方式
免税额:
- 也称“费用扣除额”或“免征额”(Tax Deduction),是指税法中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具体来说,当课税对象的数额小于免税额时,全额免税;而当其超过免税额时,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免税额的设置旨在照顾纳税人的基本生活、教育等最低需求,使纳税人的最基本需要不会因为征税而丧失保障。
起征点:
- 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课税对象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则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进行征税。起征点的设置主要是为了照顾低收入群体,减轻其税收负担,缩小征税面,贯彻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
二、应用及目的
免税额:
- 多应用于个人所得税中,如工资、薪金的免征额。在个人所得税法中,通常会规定一个免征额,如我国曾规定的每月3500元(现已调整),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基数。这有助于确保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起征点:
- 则多在增值税和营业税等间接税中使用。例如,在增值税中,可能会规定一个销售额的起征点,未达到该起征点的纳税人不需缴纳增值税;而超过起征点的纳税人则需对其全部销售额缴纳增值税。起征点的设置有助于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健康发展。
三、税收效果
免税额:
- 在免税额制度下,纳税人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免税优惠。这种优惠有助于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特别是对于低收入者来说更为有利。因为它确保了纳税人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纳税,从而提高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起征点:
- 在起征点制度下,一旦收入超过设定的界限,纳税人就需要对其全部收入进行纳税。这可能会对一些刚刚超过起征点的纳税人造成较大的税收压力,因为他们的全部收入都将被纳入征税范围。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起征点的设置也有助于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避免了对低收入者的过度征税。
四、其他差异
- 性质不同:免税额是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具有“免征”的性质;而起征点则是开始征税的起点,具有“起征”的性质。
- 目的侧重点不同:免税额的设置更多地是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最低需要,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而起征点的设置则更多地是为了照顾低收入群体,减轻其税收负担,缩小征税面。
综上所述,免税额和起征点虽然都是税收优惠政策,但它们在定义、征税方式、应用及目的以及税收效果上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使得两者在各自适用的税收领域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共同构成了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